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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.06.08 来源:

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关于开展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

工作的通知

 

支队防火处、支队所属各中队:

为深入贯彻总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体部署,切实加强全区商市场消防安全工作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此类场所火灾事故发生,坚决维护火灾形势平稳,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,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市场专项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辖区内各类集贸批发市场、旧货市场、仓储物流基地、大型超市、购物中心、百货商场等商场市场

二、工作目标

通过深入排查,进一步摸清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底数,列明底数台账和问题清单,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,强力推动整改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,净化消防安全环境,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。

三、整治重点

严格落实“八个严禁”要求:一是严禁设置集经营、储存、住宿于一体的“三合一”“多合一”场所。二是严禁营业期间进行电、气焊等明火作业。三是严禁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。四是严禁以店代库、前店后库、超负荷堆货等违规行为。五是严禁违规安装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或敷设电气线路。六是严禁违规储存、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。七是严禁在商场市场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。八是严禁值班巡逻人员擅离职守。

严格执行“五个一律”措施:一是一律严格落实“一般隐患立等整改、突出隐患限期整改、重大隐患挂牌整改”的“三整改”措施。二是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的,一律约谈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。三是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,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等情形,一律从严处罚。四是对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,建筑消防设施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,违规使用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,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致重大人员伤亡的,一律依法查封关停。五是对违规使用明火情节严重、指使或强令他人违规冒险作业的,一律依法实施行政拘留。

四、主要措施

(一)全方位自查自改。各单位要立即行动,严格督促商场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“6+1”措施和“六位一体”标准化管理,做到隐患自查、问题自改、责任自负,提升安全系数。各单位要同步开展专项排查检查,摸排本辖区内商场市场底数、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,建立完善基础台账;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;要加强微型消防站“建、管、训、用”1、3分钟应急演练,做到不漏一岗、不漏一人、逐人过关

(二)多部门联合检查。要紧紧依靠属地党委政府,积极协调工商、安监、城管、商务、市政市容等职能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、联合执法综合整治。对于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商场市场,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,要提请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纳入升级改造或疏解外迁计划;对于已经列入疏解计划的专业性区域市场,要用足用好“查、改、关、封、拘、罚”等执法手段,该关停的关停、该查封的查封、该移送函告有关职能部门的移送函告,以强力执法推进疏解工作。

(三)多手段严格防控。要严格督促商场市场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并保持完好,确保物防到位;推广安装物联网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、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设备,确保技防到位;微型消防站齐装满员、满编运行,消防控制室人员双人值守并熟练操作,防火巡查和巡逻防控24小时不间断,确保人防到位。

(四)捆绑式督导检查。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,深入基层一线,靠前督导指挥。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机关警力要下沉一线,采取错时夜查、交叉互查等形式,与基层并肩作战、责任捆绑,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同时,各单位要精细化建立专档备查,“项目化”拉列台账,“账单式”跟踪隐患问题整改进展。

五、统筹抓好工作落实

各单位要结合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和夏季商市场事故易发、多发的季节特点,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调度。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上报工作,明确信息收集汇总、审核把关的主管领导和专门人员,及时向支队防火处反馈工作动态。

 

 

 

 

 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

         20176月2日